北安市人民法院是黑河市最大的基层人民法院,人员编制108人,每年审执结各类案件2000多件。2002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标兵”、荣记集体二等功;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04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调研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三优”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7年再次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抓班子,打造过硬队伍。对中层干部实行目标考评末位淘汰制和“能者上、中者让、庸者下”的激励竞争机制,从抓思想入手,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抓学习入手,通过各项培训提高法官综合能力,从抓监督入手,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建立了干警政务和业务两个考核档案,组织听取先进事迹报告,增强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从抓典型入手,全院上下形成了比学习、比素质、比质量、比效率、比廉洁的争先抢上的良好氛围。
抓审判,确保司法公正。实行“合议庭风险共担”制、“审限警示制”、“超审限通报制”和错案“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和《案件超审限处罚规定》,强化对审判和执行权力的制约和责任追究。今年各类一审案件综合结案率达98.08%,执结率达85%。实现了连续四年无超审限案件。
抓改革,创新工作方法。他们还实行了排期开庭制,诉讼风险告知制、庭前证据交换、申诉听证制度、执行异议听证、圆桌审判。改进司法文书,把法律文书由公文式向论证式、说理式方面改革,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
抓服务,落实司法为民。开展了“一声问候给当事人以尊敬,一个微笑给当事人以温暖,一份爱心给当事人以安慰,一份责任给当事人以信任,一个目标给当事人以公正”的“五个一”服务标准活动。实行了“四不传”、“四就地”、“四优先”、“三不”、 “两约定”、电话投诉”等便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