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大同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12-11 09:22:41


    大庆市大同区法院开展了公开曝光执行活动,案件执行率实现了大幅提高,多起执行积案得到了有效清理,执行工作开创了全新局面。截止目前,共受理执行案件398件,执结381件,结案率95.73%,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为更好地维护、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同法院对积案采取新闻曝光、公开悬赏、联动协助和司法拘留等措施,不断加大积案清结力度,有利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采取有力举措,施加压力。在大同有线电视台对“老赖”向社会公告50多人次,把他们的名称、住址、单位、欠款原因、欠款数额公布于众,讲清楚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包括限制其高消费、申请贷款、投资开业、购车置房等活动,并提示群众与上述人员进行经济上往来时需格外慎重。二是动员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对长期“下落不明”逃债的被执行人,悬赏200—1000元不等,并制作了大同区人民法院督促令和限期执行令,张贴在债务人住所醒目位置、被执行人经常出现的地方或公共场所,给被执行人造成一定的社会压力,迫使他们自动履行。三是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影响力。81岁高龄的张某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原告,育有子女6人,却无一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张某只能在一家托老所寄宿,无奈之下诉至大同法院。法院判决6名被告每人每年给付原告赡养费1000元。判决生效后,6名被告均拒绝给付,张某因无钱支付食宿费用而被托老所赶出。大同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决定对此案进行曝光执行,与区电视台记者一道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使其在媒体舆论压力和法官思想教育的共同作用下,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全额给付了赡养费用。此事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其他几起赡养案件的被执行人听说此事后,都主动履行了赡养义务。

    在执行工作中,大同法院注重讲究执行方法和艺术,与民政部门研究建立了司法救助机制,对被执行人属于老年人、重病人、残疾人等生活确实贫困、无能力执行的,执行标的在1000元以下的,由法院协调所在乡村出具困难证明,申请民政困难补助,最后用补助金抵偿债务。通过启动司法救助机制,解决此类难以执行案件4件,为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争取困难补助26000多元,执行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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