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宝清县人民法院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1 15:41:28


  宝清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71人,法律本科学历的64人。2005年至200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先进集体,2006年顺利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标兵验收,2007年被授予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目标考评优胜单位,连续4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更新理念,司法为民顺民意。畅通诉讼渠道,制定实施了17条便民服务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三年来,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85件。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整章建制,严格规范信访秩序,强化对信访工作的管理。实行专人接访、专日接访、专项接访。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制定了调解撤诉案件考核奖励办法,2007年全院调解结案率达到了90%。

 

  科学管理,考评业绩提效能。加强规范管理,实行通报讲评。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564件,综合结案率达到98%。其中,受理执行684件,执结648件,执结率94.7%。1999年以来,全院无错案、无超审限,无违法违纪、无媒体曝光问题的发生。

 

  超前服务,延伸职能促和谐。扎实开展涉企专项服务。三年来,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大力开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活动。三年来,共协助乡村诉外调解涉地纠纷160件。积极开展“共建和谐校园”活动。三年来,共举办法制教育讲座3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3,500多人次。积极参与综治宣传活动。三年来,共组织干警上街宣传11次,散发传单8,000余份,解答咨询2,000余人次。

 

  以人为本,争创一流树形象。加强和改进班子作风,通过端正用人导向,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有为有位、无为无位的良好风气。强化业务能力建设。采取每周制定一个专题,认真组织干警交流调解艺术、庭审技巧和新法学习体会。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把学先进、树典型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德、能、勤、绩、廉作为选树典型的重要标准。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每年都举办演讲会、文艺演唱会和球类比赛,营造了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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