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两名黄头发白皮肤蓝眼睛的申请人将一面锦旗送到了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
2016年2月17日,黑河中院接到一份特殊的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的特殊之处在于执行依据是由俄罗斯做出的仲裁裁决书,经过黑河中院的司法确认,确定了被执行人黑河某公司的给付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谢尔盖10多万美金。
该案移送到执行部门后,主管副院长陈文华督办,要求执行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执结此案,最大限度保护外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部门接受案件后,执行局长组织全局执行干警研究案情,寻求解决方法,力争尽快执结此案。
执行法官接手此案后,经过认真分析案情,通过总对总、点对点查控平台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除了扣划3万元及部分汽车配件(俄方申请人拒收配件)外,被执行人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并决定对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为了最大限度保护申请人利益,维护司法权威,执行法官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释法明理,主动做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争取达到良好的执行效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即被执行人再一次拿出8万美金或等值的人民币。5月15日上午,在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当场给付申请人克拉西尔尼科夫·谢尔盖·维塔利耶维奇人民币55.2万元整。当申请人收到执行款的那一刻,向黑河中院执行法官伸出了大拇指,连连称赞,并向黑河中院敬赠一面“超越国界、秉公执行”的锦旗,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一场跨国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风采、实现法治社会的追求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