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亚布力林区法院扎实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7-05-19 14:20:06


    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以构建新型奖惩机制为动力,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推进司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客观评价审判委员会委员、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审判工作业绩,根据《黑龙江省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等规定,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督查工作的有关要求,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研究制定了《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细则(试行)》、《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办案基数确定办法(试行)》、《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案件折算实施办法(试行)》、《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

    近日,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员额法官召开专业法官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员额法官史文主持召开,审判监督庭负责人、员额法官陈延伟宣读相关制度规定及办法,在院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上各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在明确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权力和责任的同时,细化了具体的审判工作流程和职责、审判工作绩效考核具体办法,为下一步继续深入实施司法责任制、科学规范审判权力的运行提供了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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