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桦南县法院四项举措服务民生

发布时间:2012-12-03 13:40:36


    桦南法院通过关注弱势群体、服务农业生产、延伸司法职能、加强执行等四项工作,关注民生。

    他们积极参与县委举办的“千人助富”工程,截至目前,该院共为助富对象送去米、面、油等物资和钱款共计9000余元,提供致富项目23项。同时帮助有劳动能力的助富对象联系农闲时期的打工机会,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他们根据时令变化和案件性质适时设立春耕法庭、秋收法庭、假日法庭、工地法庭,本着“急案急办”的原则,依法、及时、合法地审结案件,同时,积极开展立案进村、开庭进村、诉讼调解进村、信访接待进村、法制宣传进村为主要内容的“诉讼服务五进村活动”,切实方便农村群众诉讼;延伸司法职能,把构建和谐、服务民生放在人民法院工作的首位,在做好案件调解的同时,积极把司法职能从诉讼手段向非诉讼手段延伸,与县政法委、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深入开展社区共建、庭所共建、法校共建和法企共建“四共建”活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排查调处工作,为人民群众切实、高效地解决大量矛盾纠纷;加强执行工作,制定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方案,在审理民生案件的前期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同时向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建设、金融、电信等部门及被执行人所在乡镇、单位通报情况,加强联系,相互反馈,形成联动机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对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又确有困难的,在减免相关费用的同时积极采取执行救济,帮助当事人度过难关,避免因执行困难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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