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平房区人民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

发布时间:2012-11-30 10:20:55


    为了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发发挥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对审判权力的制约作用,近期,平房区人民法院邀请区教委的田睿红人民陪审员与我院刑事法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某贩卖毒品案。

    开庭前人民陪审员多次参与阅卷,充分了解案情、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并与案件承办法官进行了反复沟通。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与法官一起进行调查询问,参加合议,提出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人民评审员入庭参加庭审是民众对司法监督的重要环节,是防止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法院的审案、办案等一系列工作在人民陪审员的参与、监督下进行,提高了法院司法的广泛性和透明性。

    此次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庭审,拓展了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的认知范围,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司法的公正廉洁,为促进我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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