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兴安岭法院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2-11-29 15:08:40



    11月27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和地委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和所有中层干部参加了学习。

    全体参会人员畅谈对十八大精神的认识,并就在本职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人民法院工作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全体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在全区法院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热潮。要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深对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要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做好工作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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