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大同区法院:多措并举助春耕 为民司法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7-05-03 13:51:02


    大庆市大同区法院通过上门宣讲法律知识、现场化解矛盾纠纷等有力举措,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为春耕顺利开展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包片服务,定点对接。大同法院在不断强化与区政府联动调处土地纠纷力度的同时,从辖区各乡镇和法院各业务庭室的实际情况出发,为8个庭室各确定一个乡镇作为定点服务单位,制作了乡镇、村屯通讯录,主管副院长带领庭室长和法官分别走访了定点乡镇、村屯,排查矛盾、掌握情况,并就合力化解土地纠纷等事宜达成共识,形成了院长牵头抓总、主管副院长包片负责、各业务庭定点对接、法官服务到户的工作格局。

    全程调解,化解矛盾。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减轻群众诉累。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土地纠纷案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审理、全力调解、尽快结案,避免因案件久拖不决耽误农时;对于已结案件做好判后答疑和回访工作,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切实得到执行。

    加强联动,共创和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共同推动涉农矛盾纠纷的化解。与乡镇领导及所属各村委会主任召开司法服务座谈会,对春耕时节多发的土地承包、种植合同等纠纷进行归纳总结,分类提出了处理意见,并确定了联动化解土地纠纷的具体程序,村委会对本村发生的土地纠纷先行介入,做好丈量、调解等准备工作,并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以便起诉后及时处理。积极完善法庭与乡司法所、村委会、派出所等部门的对接网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强化宣传,防患未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官结合民事审判工作中的真实案例,为村委会成员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仲裁法等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建议参加学习的村官到各自所在村屯进行进一步宣传,以点带面,切实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防止因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而引发的矛盾激化事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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