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省委宣传部与省法院推进七项文化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12-11-21 16:46:33


    11月21日,省委宣传部和省法院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评比办法及标准》,明确把法院文化建设纳入当地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把文化建设经费列入本级法院经费预算,大力推进七项法院文化建设工程,实现龙江法院文化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这标志着该省法院文化建设及文化建设的评比工作纳入了全省各地党委文化建设总体框架设计中。

    据悉,这七项法院文化建设工程,是总结深化近些年来开展龙江特色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一次集成创新。《意见》规定,全省各级党委宣传部和各级法院,要深化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坚持以政法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推进加强精神文化、道德文化、行为文化、廉政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和服务保障文化发展繁荣的七项法院文化建设工程,推进该省法院文化建设总体目标任务的落实,凝聚法院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保障社会文化发展,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做出积极贡献。

   《意见》指出,要从繁荣法院文化阵地、建立特色文化基地、推动法院文化实践活动、落实法院文化惠民措施、促进执法办案要务五个方面,着力打造“设施文化”、“网络文化”、“刊物文化”和“活动文化”四个阵地。要充分发掘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闯关东精神等优秀龙江精神与法院精神的契合点,打造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形成一地一特色、一院一品牌。要尊重法官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创造性,鼓励法官创作优秀作品,宣讲法官故事等,倡导其在文化建设中的自我参与、自我服务、自我升华,形成以政法核心价值观为灵魂的法院文化。要在深化法院文化建设中,坚持司法为民,推动司法民主,积极宣传落实省院出台的《司法便民30条措施》,营造为民环境。要建设开放型法院文化,总结推广“法院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基层”等做法,探索法院文化走向社会的方法和路径。要树立法院文化建设为执法办案服务、为广大法官服务、为群众和当事人服务的意识,把法院文化建设融入到执法办案中,把促进执法办案质效作为检验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

   记者了解到,为建立完善法院文化建设与绩效评比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促进文化建设和各项工作协调开展,随《意见》还一同出台了《评比办法及标准》,要求各级法院对“七项工程”、“四个阵地”、“八有标准”等各种指标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通过考核评分、民主评议、干警测评、社会认可程度,评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庭室文化示范单位及先进单位、优秀单位,进一步增强法院文化的“软实力”,努力打造办案质效优、司法能力优、司法作风优、服务水平优的“四优法院”,实现队伍素质、办案质量、司法公信力“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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