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省法院审监二庭助审员陈伟华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1 15:28:24


  陈伟华 女,1965年2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历。1988年到省法院工作。该同志先是在刑一庭工作,历时八年。在这八年里,该同志做过审判组书记员工作、综合组综合文字工作,办理过各类疑难请批案件。后到少年法庭,办理了大量的少年犯罪案件。由于工作出色,曾被记功嘉奖及被评为优秀党员和省级少年法庭先进个人。1997年全院轮岗时,该同志被安排到审监二庭工作。在审监二庭工作的十个年头里,该同志审理了500多件民商事、行政及赔偿确认案件。该同志经常加班加点,其办案数量始终位居全庭第一,多次被省法院授予“办案能手”称号。2004年办结案件43件、2005年办结案件55件、2006年截至11月份,办结案件72件。

 

  审监二庭案多人少,审判任务非常繁重,该同志勇于承担重任,从不拈轻怕重,对于领导交给的大量疑难复杂案件从无畏难情绪,尤其是有些集团诉讼案件,上访相当激烈,该同志都毫无怨言地接受,而且能耐心地做当事人的息诉工作,从无不良反映。
该同志不但办案效率高,而且非常重视办案质量,其办理的案件在院审委会通过率达到百分之百,没有被最高法院发改案件。其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近年来,案件数量的增多丝毫没有动摇过该同志坚定的“铁案”理念,其力求将每件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裁判合理、社会效果良好,是庭里不可多得的业务骨干。

 

  该同志勤奋好学,钻研业务,于2001年考取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正在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自2002年该同志担任审判组长以来,工作认真负责,严把案件质量关,其领导的审判一组连续三年被评为院里的先进科组。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从未休过一次干部享有的休假,一心扑在工作上,为大家树立了一名法官应有的形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