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黑河中院审判管理开创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2-11-14 09:57:35


    黑河中院通过健全机构、学习取经、规范运行、开拓创新等措施,深化审判管理,强化推动落实,做实做细审判管理工作,促进案件质效全面提升,开创审判管理工作新局面。

    黑河两级法院规模小、编制少,院党组决定由原有的督查室承担任务,对原有人员进行部分调整,第一时间把审判管理工作开展起来。组织机构的健全,为审判管理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但工作人员缺乏经验,因此,院领导决定向其他“先行开展起来”地区学习,派骨干力量到湖南、福建等先进地区学习,嫩江县法院选派审管干部到鸡西等地法院进行了学习和考察,带回了先进经验。今年上半年,黑河法院审管干部还报名参加了省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能力迅速提升。

    同时,中院还注重审判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首先,综合旧有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实时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排期——审限提醒——卷宗归档,整个过程一目了然。其次,建立起部门流程管理机制,加强送达、合议、文书制作、结案、归档等节点的监管,强化业务部门内部程序监督。制发了《黑河市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通过月报、双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的形式对审判管理基础建设、机制构建、经验总结、调查研究、理念创新等全面进行考核和管理。

    实践中,黑河法院注重审判管理与其他活动的结合。与“万件案件大评查”、“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和“三评查”等活动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制定措施、限定期限进行整改。自主开展了“超审限案件专项检查”、“庭审技能考评”和“审务督查”等工作,针对发现问题进行了通报,以促进审判管理工作。结合黑河市委政法委开展的“三查、三评、三创”工作,开展巡查检查3次,发现问题逐件依法纠正、解决。同时,定期以《审判管理督查通报》的形式对全市法院案件审理情况、更审改判案件情况、案件评查情况等进行通报,至今已下发《审判管理督查通报》40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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