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教育引导广大执行人员以有真情、有共赢、有和谐、有发展作为执行工作的努力方向,不断拓展执行工作思路,全力化解执行难,使执行工作不断服务于社会发展大局。近日,该院受理了一起涉及企业发展、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涉及辖区社会和谐的“三涉及”执行案,正是该案让人赞赏的执行理念、执行态度、执行措施,让企业盘活了,让百姓受益了,让社会和谐了。
某县福利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黑龙江省某电力集团一案,案件标的额达800万元。经查,申请执行人是一福利煤炭销售企业,由于债务缠身、资金短缺,经营陷入困难。而被执行人作为电力企业,其生产经营也举步维艰,根本无能力一次性履行义务。虽然在诉讼时,法院对被执行人的生产物资、设备采取了查封等保全措施,但如果在执行阶段,只简单地对这些已经保全了的设备物资进行处置,不仅处置款项远远不够支付执行款项,还会使该企业无法继续进行生产经营,同时,更会影响到辖区百姓的生产生活,因为该企业担负着辖区社会的用电和供热职能。所以,只有保证被执行企业的安全生存和生产,才能保证其如数偿还款项,履行义务,才能保证该电力企业继续发挥发电和供热的社会功能,才能保证千家万户老百姓的生计不受影响,才能保证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怎么办?决不能图方便图省事儿,采取“一棒子”的方式解决该执行案件,而是要想方设法让企业有盘活的希望,让百姓有继续受益的基础。执行局领导带领执行员认真分析,反复研究,确定了以分期付款作为主攻方向,全力以赴做申请执行人工作为突破口的执行方案。经过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了分期付款的执行协议。被执行人每月还款80万元,10个月全部履行完毕。该案的成功执结,保证了两个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保证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保证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