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巴彦县兴隆法庭庭长刘春荣入围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刘春荣法官长期扎根基层,27年如一日,始终牢记为民宗旨,坚守“务实、为民、清廉”信条。她关心群众疾苦,积极深入村屯、耐心化解矛盾,无私忘我工作,兢兢业业,勇于担当,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赞誉。多年来,她共审结案件4200余件,调撤率始终保持90%以上,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刘春荣法官的先进事迹是全省法官为法治事业埋头耕耘、默默奉献的缩影。为了更好地学习刘春荣法官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鼓舞干警向先进人物学习、看齐,我院要求各部门组织干警开展专项学习和讨论,各位干警纷纷发言表态,畅谈收获,在全院上下掀起学习刘春荣事迹的热潮。此外,我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每日通过人民陪审员微信群,向陪审员宣传刘春荣法官事迹,鼓励陪审员投票,让更多的人了解刘春荣其人其事、分享人民法官在化解矛盾、为民司法过程中的心路历程。
为了弘扬和宣传刘法官的事迹和精神,认真做好刘春荣先进事迹的外部推送工作,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采取入商圈、到高校、进国企的方式,先后组织干警到八一农大、东北石油大学、大庆卫校、百货大楼、采油一厂、采油三厂、社区宣讲春荣故事,传递法律声音,并以点带面,通过上述单位的信息网络平台延伸辐射向所属机关、厂矿和群众推送投票评选活动。同时,我院干警利用业余时间,积极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向亲朋好友宣传,让事迹感染更多的人,使其主动为刘法官投出庄严一票。也借此机会,让更多人走近法官,看到他们的追求和付出,不断增进群众对法院、法官的理解和认同,增强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树立起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宣传,干警们都受到了极大的感染,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刘春荣同志为榜样,学习她勤勉敬业、忠实履职、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并且将这种精神转化为自觉的行动,在工作中时刻指导自己的行为,为实现“法治中国”、“平安龙江”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