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龙 男,35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主持刑庭工作。先后被评为2002年度哈铁中院系统人民满意好法官标兵;2003年度省法院系统“严打”先进个人,哈铁中院系统先进个人;2004年度哈铁中院系统人民满意好法官;2005年度哈铁中院系统优秀个人;2006年度哈铁中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讲政治,自觉树立廉洁意识。王金龙同志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中坚持原则,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他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不为金钱所惑,不为私情所动,不为权势所屈,秉公执法,敢于碰硬,从未吃过当事人的饭,没有收过当事人的钱。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干事,从无不良反映。多年来刑庭无一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讲学习,争做学习型法官。他自觉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每年个人记学习笔记都达到4万余字。2005年他作为中院系统的学习型先进典型,在哈铁两级法院进行了巡回演讲。他总结的“善用三种学习方式,学习四个方面内容”,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广泛赞誉,以此为核心撰写的《全面提高素质,实践司法为民》一文在2004年省法院召开的研讨会上荣获三等奖。近年来,他在国家级刊物、网站上发表调研文章3篇、省级2篇、地市级3篇,发表国家级法宣稿件4篇、省级3篇、地市级8篇。
顾大局,注重审判社会效果。他重事实、重证据,三年来参与办理刑事案件200余件,从未发生重审改判和上访缠诉。在长期担任少年合议庭审判长过程中,他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积极与家长和学校等单位沟通、协调,帮助未成年人走上正确的道路。三年来他审理的11名未成年被告人,都没有再次违法犯罪。他注重调解艺术,总结调解技巧,两年来办理的17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100%。今年以来,他带领全庭同志开展了“判前释明、判后答疑”活动,在开庭前对来访当事人及家属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宣判后主动询问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今年以来,全庭上诉案件不到3%,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93.3%,没有发生上访缠诉案件。
重服务,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护航。审判中常常发现一些单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隐患,他注意总结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指出不足所在,提供解决方案,仅2006年以来他就发出5份司法建议书,有关单位全部采纳、落实。中铁行包快递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他的司法建议在全公司传达,以文件形式制定整顿措施,并在回函中给予高度评价。他带领全庭走出法院,以多种形式宣传法律,2006年为学校、企业举办讲座3次,召开公判大会1次,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截止目前,全庭平均审限12.52天,比去年同期缩短了24.7%,所有案件无一超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