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对全省法院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08-26 10:46:33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省法院于7月份对全省16个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开展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重点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暨推进落实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各级法院对主题实践活动都非常重视,能够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省法院《活动方案》下发后,各中院行动比较迅速,分别召开党组会议进行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明确工作任务目标,研究制定本院活动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意见,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并召开干警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亲自进行动员,统一思想认识,为活动开展奠定了组织保障。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大庆、大兴安岭等中院制定的活动方案,能够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工作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具体,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指导,推进有力。按照省法院的部署要求,各中院分别建立了领导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基层联系点。大多数中院还制定了活动推进计划,细化了活动内容、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确保活动整体推进。绥化、佳木斯、林区中院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法院和法庭进行调研,面对面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为本系统法院活动整体推进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伊春、鹤岗、黑河、七台河、农垦等中院还召开了活动推进会,并抽调人员对所辖法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抓住重点,结合有力。各级法院能够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推动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核心要求,提炼法院院训和法院精神,用法院文化带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在全省法院组织全员岗位摸底考试的基础上,各级法院紧贴审判工作实际,抓好全员岗位大培训、大练兵,切实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哈铁中院专门从四川高院购买了学习考试题库,结合省法院活动内容和今年重点工作,组织干警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在开展涉诉信访重点问题化解年、司法管理深化年和“三评查”活动中,各级法院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好法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寓教育于司法实践全过程,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各级法院积极与当地党委沟通协调,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组织在审判庭和法庭全覆盖。目前,全省175个基层法院共设党总支(机关党委)114个,党支部657个。按照省法院要求,哈尔滨、鹤岗、伊春、绥化、七台河、农垦等中院所辖基层法院已经全部设立了党总支(机关党委),其他中院正在与当地党委沟通协调,计划年底前基层法院全部建立党总支。

  四、突出特色,措施有力。各级法院组织开展活动方式方法比较灵活,措施比较有力,在完成省法院要求的规定动作基础上,创新自选动作,丰富了活动内容。特别是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克服单纯就学习抓教育,改变传统学教方式,通过举办法官教法官大课堂、由参加最高院调训人员进行辅导、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和“讲案例、辨理念、促办案”以案析理等活动,保证了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牡丹江中院提炼发扬“四种精神”院训,鼓励干警争当“三正三品”法官,强化法院文化建设,全面创建公信型法院。伊春中院突出本土特色,以“红松精神”为依托,着力打造法院文化建设。双鸭山中院坚持“五个到位”,狠抓“三个强化”,推进“四个创新”,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总结经验,宣传有力。各级法院能够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交流工作经验,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良好司法公信。有些中院还在当地新闻媒体开辟活动专栏,编发活动信息简报,制作宣传活动专题片,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齐齐哈尔市中院以先进典型为引领,组织优秀法官事迹报告团在全市法院进行巡回宣讲,大力弘扬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事迹。

  总的看,自去年换届以来,各级法院新的领导班子有思想、有朝气、有干劲、有创新,争先创优意识很强,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方法灵活,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虽然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检查情况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个别法院主要领导对活动重视不够。有的中院活动启动慢,甚至在省院方案下发一个多月后才制定本院方案;部分中院的活动方案缺少工作创新,照搬省院的活动方案,没有自选动作,存在应付、走过场现象。

  二是指导不够有力,发展不够均衡。个别中院没有进行组织推进、督导检查和自查,致使部分基层法院抓不住工作重点,活动开展参差不齐,成效不够明显。

  三是与审判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个别中院没有按省院要求采取“讲案例、辨理念、促办案”等形式组织学习研讨,仅就学习抓学习,就活动抓活动,与审判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四是注重外延而缺少内涵。有的中院和基层法院没有提炼法院精神和院训,有的还停留在仅仅抓物质文化建设或搞几次文体活动上,对法院文化的内涵理解得不深、不透,更缺少利用本土文化去对法院文化建设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和研究。

  五是缺少上下信息沟通和典型选树。检查中发现有些院有很多的工作亮点,但没有进行系统总结,有的不注重典型的培养选树,缺少标杆的示范带动作用,有的中院平时不注重信息反馈,好的经验做法没有得到及时推广交流。

  7月20日,省法院党组专门听取了督导检查情况的汇报,张述元院长对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各级法院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摆上位置,抓在手上,确保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实现“三个提升”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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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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