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促进工作,进一步激发全省法院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法院决定:
授予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全省优秀中级法院”称号;泰来县人民法院等10个法院为“全省优秀法院”称号;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五林人民法庭等10个法庭为“全省优秀法庭”称号;铁力市人民法院郊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张淑霞等10名法官为“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授予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2016年度先进中级法院”称号。
授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中级法院”称号;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等15个集体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科员侯玮等20名个人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命名通河县人民法院、甘南县人民法院、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伊春市带岭区人民法院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授予刘彦薇等50名同志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王华军等50名同志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调解能手”。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新的征途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省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跟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统领队伍建设,以推进司法改革、司法公开和司法信息化促进司法公正,紧紧围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助力经济转型升级。要树牢为民宗旨,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让司法更贴近群众。要严格公正司法,办好各类案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切实提升司法公信。要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诉讼制度、执行体制改革,提升法院整体司法效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从严治党,正确把握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努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要依托现代科技,完善网上立案、办案、执行和网上办公,努力建设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全省法院信息化3.0版,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为实现我省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6日
2016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刘彦薇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远洋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金龙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田学东 延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庆民 方正县人民法院镇郊人民法庭审判员
李 默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公丕潜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范晓军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松江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孙宏英 讷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杨春雷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云飞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刘春涛 甘南县人民法院平阳人民法庭庭长
孔繁强 穆棱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
马长海 东宁市人民法院老黑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冬梅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王雪洁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马永新 同江市人民法院三村人民法庭 庭长
杜忠宝 桦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程雪飞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鹏渤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
董秀娟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青龙山人民法庭审判员
于 飞 林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宫照万 密山市人民法院裴德人民法庭审判员
翟志宇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冯 莹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
薛 龙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刘 君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
翟成博 集贤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
高红娟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李振强 萝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李 利 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焦 杨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孟义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审判员
金星锋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王逢瑞 孙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张 岩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刘彦坤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赵庆祥 绥棱县人民法院上集人民法庭 庭长
李春宇 肇东市人民法院宋站人民法庭 庭长
王延成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黄淑兰 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沈 剑 建三江农垦法院七星人民法庭执行员
冯昌秋 宝泉岭农垦法院江滨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早强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杨家宝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皇甫延玉 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
常 鹤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张伟杰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荆长新 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畅春松 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