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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淑波:人民的“布衣法官”

发布时间:2017-02-10 09:26:52



    我叫丛淑波,是兰西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 2012年6月被兰西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2012年以来,我共参与兰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100余件,通过学习感悟到了一名不着法袍的法官的点滴。

    一、因“布衣”而学习与提升

    因出身“布衣”,我没有任何审判工作经验,要像成为法官,在庭审中为百姓段明是非,要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每天浏览兰西法院为我们订阅的《人民法院报》,经常到法院借阅法律书籍,为自己充电;关注司法实践中案例的分析,对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案件都有意识地去作出自己的判断,同时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陪审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案件质量。如今已经由初次陪审的一言不发,评议案件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到后来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真生有点法官的味道了

    二、为“法官”甘愿付出和奉献

    我深知布衣法官也是法官,每一个陪审案件要跑好几次法院,开庭审理、合议,许多民商事案件往往多次调解,则需花费更多的时间,还要学习和培训;因此,当好人民陪审员就要有付出和奉献精神。要有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决心,正是由于周围人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使得我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始终保持热心不变。也收获了当事人的理解和肯定,但我最高兴的还是调解成功时的个人成就感。

    三、因来自群众所以更能“化干戈为玉帛”

    因为我来自基层,来自群众,和群众很亲近,更容易发挥与群众贴近的群众干部优势,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成了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在陪审过程中,充分利用兰西法院的“诉前调解”协助主审法官对案件进行调解。由于人民陪审员有着与法官不同的优势,陪审员在调解过程中,往往根据自身的阅历、社会经验和所处的环境,设身处地、耐心细致的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许多案件能够调解成功。

    四、“布衣”更懂法律的公正与自律

    人民陪审员不是一种荣誉,更不是一种权力或者社会上一些人所谓的资源,而是一种责任,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一项神圣工作。打铁还要自身硬,作为一名“布衣法官”,也要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审判机密。依法办案是法官裁判案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原则,同时也要求人民陪审员应当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平、公正,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和善于化解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与法官的思维互补,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全国有很多的人民陪审员,作为大家中的一员,在陪审工作中只是尽了一名陪审员应尽的责任,珍惜与法官共事的日子。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布衣法官”的经理将成为我人生经历的一段美好回忆。今后,将继续以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追求。

    (作者为兰西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兰西县社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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