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刑事诉讼法培训班,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尚新同志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高憬宏同志对就修改后的刑诉法进行培训辅导。全省刑事审判战线全体同志通过视频直播形式参加培训。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同志出席培训。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慕黎强同志,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国新同志分别主持了培训。省法院领导王树江同志、陈远飞同志、孙洪山同志、侯铁男同志参加培训。
慕黎强同志指出,两位专家就学习理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掌握的要点,及需要注意把握、注意解决的问题做了精辟的讲解和阐释,语言精练、信息丰富、清晰透彻。不仅对全体干警学习领会刑诉法、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具有指导意义,对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实现程序正义、实体正义,更好地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慕黎强强调,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首先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学习掌握新法对于正确适用审判程序和履行审判职能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学习掌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作为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技能来认识、来要求,作为提高刑事司法水平的重要措施来安排、来落实,确保实施前每一名办案人员都受到培训,为新法实施做好充分准备。二要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要通过学习培训彻底转变审判观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程序公正、证据裁判和审判效率意识。切实提高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能力,公正高效庭审的驾驭能力,规范严谨的证据审查能力。解决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糙、不实不细的问题,培养严谨细致、扎实规范、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执行程序适用法律的水平。三要在严格执行上下功夫。要通过学习培训在全面掌握修改内容的基础上,特别注意落实好证人鉴定人依法出庭的规定,严格遵守二审开庭的规定,严格执行限制发回重审和上诉不加刑的规定,规范证据审查采信排除制度,用好用足简易程序。四要在工作协调上下功夫。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相关审判程序,扩大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加大了法律监督力度,对司法权力的配置进行了调整,原有的办案方式、工作习惯已不适应。在最高院下发司法解释后,各级法院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统一对一些具体规定的理解和认识,衔接好审判与其他诉讼环节的工作,进一步解决好三机关相互关系原则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