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大同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司法责任制改革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7-01-25 09:17:00


    为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及成效,把审判权运行过程主动置于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之下,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于1月24日召开了以“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情况”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研究室主任李晓宁主持,大庆电视台、大庆晚报、大同区电视台、《今日大同》等媒体记者、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大同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应邀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

    大同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及上级法院指导下,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扎实开展法官员额制改革,根据省、市法院文件精神,大同区法院与全省各级法院同步进行了法官员额制改革,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积极参与,21名拟入额法官通过自愿报名、统一参加全省法院入额遴选考试、严格考核的方式,进入了法官员额。二是切实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根据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司法改革精神,推动审判权运行“去行政化”,切实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权责不明”等问题,让庭审成为中心,让独任法官、合议庭真正成为审判主体。三是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制定了《关于员额法官定岗情况的决定》,配备刑事审判员额法官3名,民事审判员额法官12名,执行员额法官3名,行政审判、审判监督、立案员额法官各1名,并根据《黑龙江省关于院庭领导办案工作的规定(试行)》,规定了各级各类入额法官的办案比例;对审判力量配置进行了优化,已形成“1+1+1”审判模式,一名法官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各一名。四是全面启动司法责任制,组织首批员额法官学习了《黑龙江省法院关于领导办案工作规定》、《黑龙江省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以及《黑龙江省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完成了人员定岗定位、网上自动分案平台设置、最新裁判文书签发单样式等准备工作,全面启动了司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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