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汤旺河法院执行工作 “立、审、执”兼顾

发布时间:2012-09-28 10:35:26


    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在攻克执行难、难执行等难题上下功夫,采取从立案到审判,直至执行环节实行“一盘棋”做法,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该院在立案和审判环节,就充分考虑裁判的可执行性,并注重运用调解方式结案。执行部门注重加强与立、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立案和判决时存在不利于执行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今年,该院执行局对一起两名被告人及多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名被告人因无赔偿能力与被害人没有达成赔偿协议,而其他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均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如果判决结案,根据法律规定判处其中这名被告人与其它几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及执行问题时,如果这名被告人无履行能力,势必要要求其它几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附带民事被告进行履行,而这些人已经进行了赔偿,很容易引起对法院工作不理解,出现抵触情绪或引发上访。在研究此案时,该院执行局提出了上述问题,该院审委会讨论认为执行局提出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应妥善解决,需进一步做刑事被告人及其家属工作,最后该案的附带民事部分得以调解解决,使一起可能引发诸多矛盾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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