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东宁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霞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1 14:55:56


  李霞 女,1954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1983年8月调入法院工作。她先后被省委、省法院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少年法庭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被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中级法院授予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市巾帼建功标兵、全市维权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标兵、全市法院优秀审判长等荣誉称号。被东宁县委、县法院授予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十大杰出女性,被市中级法院记三等功两次。2006年初,她成为首名被县委树为全县学习典型的政法干警。

 

  坚持秉公执法,廉洁高效。在她21年的审判生涯里,审理了1600多件刑事、民事案件,无重审改判,无超限,无超期羁押,无信访缠诉。她审理的刑事案件,平均审限只有8.5天,其中简易程序缩短至3.5天,普通程序缩短至11天。面对犯罪分子威胁不退缩,面对亲情、友情、金钱和权力,她坚持法官操守,清白做人。

 

  寓教于审,审教结合。2005年以来,她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0余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调解率100%,被害人实现赔付率100%,赔付标的额达百余万元。刑事案件出现了被告人服判自愿赔偿,被害人满意无信访的和谐局面。经她手审理60余名未成年缓刑犯,无一重新犯罪,有3名未成年犯被送回学校继续教育,1名未成年犯被她及时挽救而放下轻生念头。

 

  敬业奉献,恪尽职守。她身患心脏病、肝损伤、肾炎等多种疾病,2005年9月,又在哈尔滨市和平医院,做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乳腺肿块和双腋淋巴肿块手术,忍着未痊愈刀口的疼痛,术后第二天,她就由哈市急赶回了东宁,找当事人做起了调解工作。连续两个多月,她没有休息一天,而是边到东宁县医院做引流手术,边坚持到法院开庭审判。父亲病重时,她仅看了父亲一眼,急匆匆地返回了审判台。

 

  勤勉上进,务实创新。她推行了“普通程序简易审法”和“调解不成功,刑事部分暂不下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新思路,不断创新刑事审判工作。刑事案件简易审经验,被最高法院《每日信息》推广。2004年以来,她审理的刑事案件实现了零错案、零上访、零违纪、零超限和零超期羁押的“五零”效果。2003年,刑事审判庭被牡丹江市中院授予全市优秀审判庭,并在全市法院系统作巡回演讲。2006年,刑事审判庭被团省委授予全省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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