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林甸法院积极开展新民诉法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2-09-11 08:56:02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并决定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民诉法自1991年颁行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修改。新民诉法公布后,林甸县法院克服案多人少、时间紧张的困难,立即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学习活动。

    新民诉法相较修改前,具有首次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增加小额诉讼制度以及将电子数据列入证据范围等七大亮点。全院干警每天在该院举办法法官业校中进行集中学习,并结合工作特点进行自学,对新法全文逐字逐句仔细研读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开讨论,做到切实领会新法宗旨,将新法精神融入案件审理中。

    今年初,林甸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革在全院提出了“让学习成为一种需要”的口号。该院紧紧围绕建设“平民法院”的要求,坚持定期开展专项学习活动,学习内容为常用法律及司法解释,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评析焦点热点案件,为审判工作提供借鉴参考。目前,全院形成了扎实工作、蓬勃向上、奋发进取、勤奋学习的良好氛围。该院干警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学习,业务理论水平及执法办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