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中级法院,绥芬河市法院、抚远市法院: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人民法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成效显著、事迹感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得到了各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了100个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我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河县人民法院、鸡东县人民法院、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省法院纪检监察室党支部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高天麒、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姜广武、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姚波、安达市人民法院铁西人民法庭庭长孙宝徐4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党员干警;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刘登斌、伊春市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党支部书记廉守信、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党总支副书记赵双玲、省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员薛建军4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党务干部。
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促进全省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党建工作,省法院党组决定,在建党95周年来临之际,表彰10个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5名先进党员干警、5名先进党务干部。
一、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富裕县人民法院、穆棱市人民法院、桦川县人民法院、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伊春市美溪区人民法院、北安市人民法院、牡丹江农垦法院、绥阳林区基层法院、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抚远市人民法院。
二、全省法院先进党员干警: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端木繁辉、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徐莹莹、逊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彩军、红兴隆农垦法院北兴人民法庭庭长韩继武、省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洪海。
三、全省法院先进党务干部:哈尔滨市中院人民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高光远、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林鸿彬、肇东市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赵立新、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党支部书记张惠玲、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王海雁。
表彰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推进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励各级法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高“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省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坚定理想信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推动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