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刘存孝:信任

发布时间:2016-12-26 16:45:05



    我在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一名人民陪审员后,常常和法官们接触。有时候听到法官说,现在有的当事人太不讲理,你怎么解释,他就是听不进去。我参加陪审了一段时间后,我也深有同感。但有一次,一个案件改变了我的看法。

    2015年我随沿江法庭庭长张法官巡回审判一起土地纠纷案件,案件的原、被告是父子,因为原告对儿女有厚薄,儿子认为父亲偏向,双方的矛盾越积越深,不可调和。经过深入了解案情,我和张庭长一道对双方展开“情感交流”,引导进行“换位思考”,从“良心”催生的正面效应,双方终于实现了和解,被告当庭给付原告看病款1万元。张庭长非常高兴地和我说:这案子我调了好几次都没有调成,没想到你来,就调成了,看来原告还是信你!原告也感激地说:你和我年纪差不多,你能理解我们这个岁数的人都是怎么想的,你说的我信,今天真是听你的了!

    人民陪审员的职业是神圣的,而这种神圣往往要通过每一个陪审员的所作所为来实现,让老百姓看到,我们是不着法袍的法官,在我们自己看来,我们就是要通过一件一件案件的陪审,完成法律赋予我们的使命。

    (作者为孙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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