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裕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孔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2年1月3日16时许,被告人孔某某因被害人其前妻樊某要看女儿,让被告人孔某某把其女儿送至其父亲家。被告人孔某某领女儿至受害人樊某父亲家中,被告人孔某某向樊某要求与其复婚,被害人樊某表示自己已处对象不与其复婚。被告人孔某某遭到拒绝后便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扎樊某上腹部二刀,尔后又用尖刀扎樊某的男朋友高某,樊某上前阻挡,被告人孔某某便产生杀死樊某和其男朋友高某之念。又用尖刀扎樊某左侧腹部一刀、胸部二刀,后又从厨房菜板上拿起菜刀准备继续行凶时,被高某劝阻,被告人孔某某便放下菜刀停止行凶。随后给其兄打电话让他开车把樊某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樊某所受损伤为重伤。被告人孔某某在有关人员的规劝下于当晚20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用刀扎被害人樊某的犯罪事实。
孔某某的尖刀不仅伤害了前妻的身体,也将自己与前妻的恩情彻底斩断,而他要面对的除了前妻的憎恨、女儿的畏惧还有五年的牢狱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