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苇河林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6-12-09 10:39:17



    12月7日,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召开第四次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近五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情况。林业局电视台、黑龙江林业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发布会。发布会由苇河林区法院政工科科长夏学明主持,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孙兰晶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情况做了详细介绍。

    孙兰晶分析了民间借贷案件出现的新案件特点。一是放贷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涉及职业放贷人,小额贷款公司等;二是涉案金额大,借贷利率高,隐性利率大量存在,借贷利率以利息、复利、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名目进行约定或重新出具借条使高息合法化;三是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的现象日趋普遍; 四是借贷担保不规范,造成借贷案件中涉及担保人的比例大幅上升。提出了化解此类案件矛盾纠纷的途径。一是穷尽送达途径,提高被告出庭应诉率。不断拓宽送达渠道,灵活运用多种送达手段,以直接送达为主,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相结合,保障当事人及时收到法律文书。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多种方式化解矛盾。坚持调解自愿和调解内容合法的原则,做好庭前、庭中和庭后的调解工作,特别是对于涉及众多出借人或者借款人的案件、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以及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等,都先行调解,重点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宗旨,防止矛盾激化和升级。三是注重证据审查,加强案件审理。注重对借款事实的审查,特别是对于大额标的案件,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用途以及借贷双方的经济状况等事实。对于部分存疑案件予以特别关注,要求出借人进一步提供详尽的证据材料,以防当事人借助司法途径进行虚假诉讼,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妥善适用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适用保全等强制措施时,在进行必要的审查后妥善适用。五是加大对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宣传工作。针对辖区内民间借贷案件逐年增多现象,该院在认真总结多年来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经验基础上,以林区收视率较高的有线电视《林区新闻》栏目作为宣传平台,通过生动的法官讲坛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及时向林区群众公布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对重点条文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同时积极通过现场开庭、公开宣判、编写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引导各类民间借贷主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减少高利贷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民间借贷纠纷的高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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