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王岗法庭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1 14:42:03


  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王岗法庭座落于南岗区西郊哈双公路4公里处,辖区总面积121.2平方公里,管辖一乡一镇,常住人口16.8万人,流动人口4万余人;辖区内有农工商企业及乡镇企业1000余家,平均每年受理案件800余件。2002年以来,先后获得南岗区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先进集体、市法院系统先进庭室、市法院系统先进庭室标兵、省法院系统档案管理先进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2002年以来,法庭共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3572件,审执结案件3271件,2002年以来,法庭共审结合同纠纷案件680件,标的额2120万元。法庭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始终,通过立案之前必调、送达见面必调、证据交换必调、开庭审理必调、宣判之前必调的“五必调”措施,案件调解率达到76.7%。今年以来,法庭共巡回办案76件,假日法庭共审结案件43件,接待群众300余人次。全庭案件执结率达到82.7%。对于“三费”案件、涉及农民工案件以及特困群体的案件执结率达94.6%。

 

  坚持从严治警方针,狠抓干警队伍建设。王岗人民法庭现有干警6名,平均年龄36.5岁。自建庭以来,近20年法庭干警没有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全庭定期开展查思想、比学习,查案件、比公正,查作风、比效率,查纪律、比廉洁的“四查四比”活动,还在辖区聘请了18名执法监督员。2006年,全庭干警共收到锦旗8面、镜匾4面,表扬信12封。

 

  深化从严管理,努力提高法庭的整体功能。法庭从强化案件流程入手,对案件的立案、审判、归档、执行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完善了案件的流程管理。2002年以来,法庭审限内结案率100%,没有出现超审限案件。去年以来,无被上级发改案件、上访案件和媒体曝光案件。先后建立了《审判执行职责和权限的规定》等24项管理制度。市法院、区委、区人大领导在视察法庭工作时,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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