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杨敏:我的人民陪审员之路

发布时间:2016-11-14 16:17:29



    记得很小的时候,经常觉得妈妈偏心于自己的哥哥,觉得妈妈不讲道理,妈妈的经常对我说:“家不是讲理的地方,讲理去法院!”从此法院是个“讲理的地方”就在我心理埋下了深深的烙印。岁月匆匆,转眼我走过青春懵懂的岁月步入中年。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知道并了解了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更加有幸的加入了其中。2014年通过人大的批准,在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上我庄严的举起右手进行宣誓,从此我走进了那个心目中“讲理的地方”,也开启了我的人民陪审员之路。

    我第一次参审的是2014年刑事法庭的一桩刑事案件。在庭审前三天,我人生中第一次看到了卷宗,看到了起诉状。也是人生第一次与法官近距离的接触。起诉状中的案情让我心情的跌宕起伏,原来犯罪离我的生活如此的接近。在我的世界里,罪犯永远都是遥不可及,是发生在别人世界里的故事和经历。而如今,却让我真实的看到了犯罪。在审阅卷宗时,刑庭的唐法官详细的给我讲解了案情并告诉了我当事人的情况,因为是第一次接触,我有很多的问题不是很明了,唐法官耐心细致的对我讲解。之前,我总是觉得法官是高高在上的,是不可接近的,而这次的第一次的接触,让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官是如此的接近,如此的亲切却也是如此的严谨与认真。2014年9月29日我怀着紧张的心情第一次走入了法庭,第一次坐在审判席上。在审判席上,第一次听到公诉机关的起诉,看着被告人那张悔恨的脸,我深深感觉到了自己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应该对法律宣传的重要性,同时也感觉到了自己学习法律知识的迫切性。庭审结束后,在唐法官的主持下,我和其他合议庭成员召开了庭后合议,唐法官给我详细的讲解了法条的适用范围,以及该案件的判决意向。同时征询了我的个人意见,因为当时实在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庭审,我也不知提出的问题是否合适,甚至有的时候因为紧张而显得语无伦次,而唐法官则是一直鼓励我,认真的听着我的想法,让我真正的感受到那种尊重与理解。

    时光荏苒,转眼我当人民陪审员已经将近两年。在这两年中,我参加过各类案件三十余起,在法庭上,我见过欠债不还“老赖”,见过因吸毒而犯罪的未成年人,见过抢劫、盗窃等等各种罪犯和各种当事人。每经过一次庭审,我都深深感受到自己的责任,同时也对我妈妈曾经说过的那句:“讲理去法院”,有了深刻体会。

    从最开始的磕磕绊绊,到现在的基本顺畅,得到了很多领导和同事的大力支持。如今,我已是鸡冠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委员会主任,看看过去这近两年的时间里,真的是感慨良多。在日常工作中,我根据陪审工作的需要,运用法院自主开发的人民陪审员抽取系统进行人民陪审员的抽取,做到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详细记录每个人民陪审员的开庭时间及地点,在开庭前一天进行提醒,尽量防止出现因人民陪审员不到位,而出现开庭延误的情况。在开庭过程中,随时关注人民陪审员的开庭状况,关注庭审礼仪。庭审结束后,与人民陪审员进行沟通,尽量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素质提高陪审质量。在这期间,我,一个很普通的人,见证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一系列改革,从最开始的全程参与审理并参与法律条款适用发表意见,到现在只参与事实审等一系列的变化,见证着我国司法制度在人民陪审工作方面的不断完善。

    (作者为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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