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将被依法纳入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限制高消费,个人信誉也会受到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除此之外,限制行为还包括不得网上订机票、酒店、租车、租房、购买奢侈品、不得申请银行贷款和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另外“两办”近日又出新规定:是否“失信”将成入党、入伍、录用公务员的重要参考。“两办”发布的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包括的具体措施多达100余项,这势必会使“老赖”的日子更加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