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问题十七:遇到“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就不再管了么?

发布时间:2016-11-09 14:05:11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要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对符合纳入失信名单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同时采取各种执行手段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存款、房屋、土地、车辆和股权等,如果调查后证明被执行人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债权,申请执行人又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那么案件将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可随时到原执行法院立案庭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效限制,法院受理立案后,案件即再次进入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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