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进步,法院执行再也不局限于外出“跑案子”,而是用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络查询的方式去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这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降低了办案成本。目前,对于我省三级法院依法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已经实现了对其在购买机票、高铁车票、出入境、市场准入、任职资格等方面的限制。省法院已与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诚信办等44家协执单位正式签订了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进一步细化惩戒措施,使失信被执行人在我省范围内受到全方位的限制,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但是也有些金融机构尚未接入到全国查询网络当中,执行法官还需去现场采取执行措施。另外一些本该积极协助法院工作的协助执行人或单位,反而为执行工作设置重重障碍,限制执行。在这里,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形成围堵失信被执行人的合力,构建诚信社会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