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问题十四:法院执行部门要查清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信息等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1-09 13:55:05


    一是发挥网络查控功能,进行“四查”,解决查人找物难题。现在,覆盖全国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已经基本建立,可以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工商登记情况、房屋、车辆等信息进行查询。目前,我省已实现与国土、房产等部门的网络查控系统对接,初步实现利用网络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四查”;二是落实失信名单制度,发挥信用惩戒功能。我省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一录入全国法院名单库,名单向社会公开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列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除了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出入境外,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和企业任职时也会受到限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三是加大打击抗拒和规避执行行为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合作,畅通追究被执行人相关刑事责任渠道,同时引导和支持申请执行人通过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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