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刑罚,人民法院重拳制敌”。新形势下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打击力度。“早知道会被判刑,我就不会赖着不还钱了!”刘某因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还得偿还债务,这才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后悔不已。以刑罚的威慑力打击“老赖”,就是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一记重拳。
“信用惩戒,失信‘老赖’寸步难行”。最高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扩大了联合惩戒的范围。一旦被纳入失信名单,“老赖”乘不了飞机,坐不了高铁,住不了星级宾馆,贷不了款,买不了车,不能进行高消费等等,其生存空间被压缩,在社会上处处受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信息化支撑,欠账‘老赖’无处藏身”。最高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全国执行案件均可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网络查询,让“老赖”的财产无处藏身。同时,人民法院还努力加强执行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行能力,打造更加专业的执行队伍。可以说,从最高法院到基层法院,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