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问题十一:协助执行人难求 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发布时间:2016-11-09 13:49:43


    当前,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逐步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成为人民法院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执行难的原因有多方面,“协助执行人难求”是其中之一。协助执行人是指那些有义务帮助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开展执行工作,保障执行顺利进行的单位和个人。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有义务按照法院通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局、土地局、车管所等协执单位应按照法院通知办理相关证照的转移手续;公民有义务按法律要求交出被执行人存放的钱、物、证券、车辆,或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但是本该积极协助法院执行的协助执行人在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无动于衷,不闻不问,甚至以“负责人不在”、“工作正忙”等种种借口相互推脱,既不签收法律文书,也未明确表达配合工作,想方设法推脱责任,不履行协助义务。有些协助执行义务人出于害怕承担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责任,就借助业务上的便利故意拖延,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或隐瞒真实情况给执行工作制造障碍。有些机关甚至从本部门局部利益出发,制订部门规定,为协助执行设置重重障碍,限制执行,给法院执行工作制造难题,这些都会影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使申请人的利益不能及时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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