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勃利县法院勃利中心法庭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1 14:36:38


  勃利县法院勃利中心法庭成立于1989年,现有干警5人,辖区人口11万人,年均审理各类案件500余件。

 

  积极树立良好形象。认真开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全县政法系统法治理念教育经验交流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开展了“开好一个庭、制作一份好判决书、撰写一篇好论文、编报一期好案例、发表一篇好通讯报道”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2006年年初以来,市级以上发表交流调研信息8篇,刊发法治宣传稿件10余篇。市县政法委、市县法院先后6次对该庭进行明查暗访,给予了较高评价。

 

  积极发挥法庭职能。该庭经常深入企业讲解法律知识,帮助企业整章建制,随时提供法律咨询,全面提供法律服务。对涉及法治环境改善,事关发展大局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对人们普遍关注的案件,实行巡回开庭,集中宣判。2005年受案334件,审限内结案100%,调解结案率81%,重审改判3件,低于全院重审改判率。2006年年初以来,该庭共审理民事案件424件,调解率达到了85%,均在审限内结案。2006年该庭在辖区内举办民调培训班5次,培训了50名民调员。2006年辖区内仅经民调员调解解决的民事纠纷50余件。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庭管理。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平均审限25天,无超审限案件。制定了审判行为规范,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和工作分工负责制度等二十余项规章制度。严格考评兑现奖惩。

 

  积极推行便民诉讼。实行了“阳光审判”。以发放告知书、图版公示等形式,实行了立案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办案质量和评价标准公开。专设接待室、立案室和当事人休息室,推行柜台式服务,设立导诉员。全天由专人负责接待当事人来访。重大、疑难和突发性案件,庭长随时接待。设立假日法庭,实行预约办案,主动登门办案,就地审理。对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军人家属等权益的案件,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分案、优先审理。年初以来,对弱势群体减、免、缓交诉讼费用10余件,救助金额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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