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牡丹江法院开展法官公务礼仪培训

  发布时间:2012-07-17 13:46:32


    为了提高法官礼仪修养,树立“品德、品质、品位”的三品法官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法院文化氛围,推进全市法院的文化建设,7月9日至11日,牡丹江中院邀请专业礼仪培训机构,为中院和四个城区法院抽调的近30名法官进行了公务礼仪培训。

    礼仪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更重要的是能增强法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培训机构的老师从干警接受礼仪培训的意义出发,为干警全面地讲授了公务员的形象礼仪、交往礼仪、接待礼仪等知识,并现场进行了示范,内容丰富,有点有面,针对性强,形象生动。同时,还针对法院工作和法官职业的特点,就司法公务中的礼仪规范和技巧进行了细致的讲授辅导。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