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刘某不尽赡养义务被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2-07-16 15:35:46


    6月12日,伊春市带岭区人民法院将一直拒绝赡养母亲的刘某予以司法拘留,拘留后刘某认识到自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错误。当日,刘某让其妻子将1200元的赡养费,全部交到了法院,由法院执行员交到王老太手上。

    刘某的母亲王老太有二子,刘某系王某二子。王老太一直与长子生活至今,刘某没对王老太履行过赡养义务。2011年3月,年已八十岁的王老太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每月给付王老太某一百元赡养费;调解书生效后,刘某并没有按照调解书的规定履行给付赡养费。王老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刘某履行给付一年的赡养费1200元。执行法官经多次传唤,刘某一直拒绝到庭。6月12日,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教育下,刘某认识到自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错误,表示悔改,以后好好善待自己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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