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肇东市人民法院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1 14:35:16


  肇东市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70人,辖区面积3905平方公里,总人口97万。2001年被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02年被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4年被中共绥化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2005年被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法院、被中共肇东市委、市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先进单位、支农服务先进单位。

 

  坚持固本强基,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坚持在干警中开展了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制定出台了《干警日常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四十条禁止性规定》等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年内出现违法违纪干警的部门中层领导及主管院长,要按责任状的要求承担责任。近两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全院有120人取得了本科学历, 6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有1名同志被中国政法大学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坚持严肃执法,制度机制不断创新。推行了公开办事制度,将立案程序、办案流程、收费标准、审理期限、法官职责和权限等制成图板,向辖区群众公开,并在公示窗口公布了法官照片、职务、监督举报电话等,方便人民群众监督。随案向当事人发送《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等,保证了群众有效行使诉讼权利。建立了“四评”“四制”管理机制。“四评”即由审监庭对案件,实行月初评、季讲评、年终总评、法律文书展评,“四制”是由立案庭对案件审理期限进行全程跟踪,包括审限通报制、临届审限催办制、预超审限审批制、超审限处罚制。三年来,卷宗整改率为零。

 

  坚持为大局服务,审判工作成效显著。今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63件,判处人犯241人,执行死刑2人。民商事审判总结推行了“五心调解法”,即真心关爱法、诚心批评法、耐心说服法、细心借鉴法、用心刺激法。今年以来受理民商事案件1390件,审结1210件,其中调解结案793件,调解率占65.5%。建立了社会帮教安置网络,有7名审判人员出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为中学生上法制课。目前,全院共在各种媒体发宣传稿件300余篇,发司法建议57条,培训人民调解员30人次。制定出台了《为经济建设服务若干规定》、《对危困企业诉讼费用减、缓、免收取的暂行规定》。今年以来为企业送法上门24次,解答法律问题咨询233人次,向群众赠送法律书刊600余册,散发法律宣传单3000余份,帮助金融部门规范贷款活动90余起。为企业理顺债权480件,标的额840多万元。几年来实施司法救助356件,减、缓、免收诉讼费2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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