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执行应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执行书。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申请执行的期限:1.民事案件,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2.行政案件,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一年;申请执行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期限为180日。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时,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申请人应该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能抱着只要申请执行,就把本应自己承担的交易风险全部转嫁给法院的错误心理,将“执行不能”的案件归咎为法院“怠于执行”。同时,申请人要关注被执行人动向,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高消费、出入境等情况时,都应及时告知承办法官,争取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