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诉讼各方权利告知明确,举证质证透彻,法庭调查充分,庭审语言适当,驾驭、组织得很好,是一次比较成功的庭审。”7月5日,省法院院长张述元赴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商事案件进行庭审评查。
上午9时,香坊法院第七法庭,随着法槌落下,哈尔滨远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黑龙江星海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郝晶国买卖合同纠纷案正式开庭审理。“开庭前准备工作充分,5分;庭审言行规范,司法形象良好,15分……”旁听席上,张述元以及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时而凝视审判台,时而低头在庭审评查表上打分。这是黑龙江法院开展“三评查”活动的一个缩影。
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两评查”活动后,省法院结合当地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实际,将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扩展为庭审、合议、裁判文书“三评查”,同时下发了开展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完善评查规则、细化评查指导标准的基础上,要求全省法院对按照质量评查规则确定的重点案件逐件评查,对其他案件按不低于案件总数5%的比例进行抽查,主审法官接受评查的比例达到100%。
为使“三评查”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省法院要求各级法院班子成员都要亲赴一线进行督导检查。按照这一要求,近日,全省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深入办案一线,对“三评查”活动进行面对面督导;张述元和高院其他班子成员也深入到本院各业务庭和辖区中院、基层法院,参加评查,进行指导。
“‘三评查’是集中式的活动,但它绝不是一阵风,我们要通过集中评查总结规律,探讨如何进行随机性、经常性、全面性、目的性的评查,把活动转化为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坚决消灭瑕疵案,从源头上治理信访案件,提升司法公信力。”张述元在总结今天的庭审以及“三评查”活动的开展情况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