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伊春市朗乡林区基层法院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1 14:34:02


  这是一个仅有28名干警,建院以来没有干警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基层法院,这是一个为追求公正而不懈努力的基层法院。

 

  几年来,朗乡林区基层法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争创一流为目标,按照“质量立院、效率兴院、管理强院、从严治院”方针,狠抓队伍建设,树法官形象,促进司法公正;狠抓法院改革,强业务审判,提高工作效率;狠抓服务意识,讲大局观念,维护社会稳定。全体干警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勇立时代的潮头,以前所未有的工作热情,正视困难,勇搏激流,在奋进中上台阶,在创新中求发展,在跨越中求超越,用公平和正义维护了金色的天平!

 

  几年来,朗乡林区基层法院先后被市中院评为“人民满意好法院”、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5年上半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朗乡林区基层法院被局党委确立为示范点,同时被伊春市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5年,朗乡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综合考核中排位第三名,并荣获“优秀法院”、“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最佳最差单位评比活动中,朗乡林区基层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中排位第一名,同时,院长王亚东同志分别被市中院、市政法委授予“优秀领导干部”光荣称号。2006年朗乡法院分别被伊春市委和朗乡林业局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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