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佳木斯法院清理涉涉党政机关未结积案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2-07-10 12:24:48


佳木斯市市两级法院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有效开展涉党政机关未结积案专项清理工作。截至6月10日,排查出的29件3万元以下标的未结案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额45.03万元,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100%,为下步深入开展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省法院专项清理党政机关未结积案会议结束后,佳木斯中院执行局立即召开专项清理活动推进会议,制发了专项清理活动方案,并对完成时限、目标要求进行了部署,对于郊区、富锦等案件多、清理任务重的法院,选派两名副局长,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的指导、督办。同时,建立通报排名制度,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党组通报清理活动进展情况。在清理过程中,佳木斯法院对列入阶段性清理目标的29件小标的积案,逐件制定了执行方案,并按照清积活动的要求,落实了“五定一包”责任制。对于对有履行能力、阻力不大的积案,被执行人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但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积案,各院加大了执行力度,促进案件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到位。桦南法院执行人员到有关乡镇,向乡镇负责人宣传政策,释明法律和拒不履行的后果,在其配合下,3个乡镇主动履行了义务。向阳、郊区法院积极与被执行人佳木斯监狱沟通、协调,监狱领导深受感动,按要求给付了两起积案拖欠的债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