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抚远法院异地倾情调解 受害者亲属拿到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2-07-09 16:39:01


    7月2日,佳木斯市抚远县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该交通肇事案的受害人家属曾因得不到赔偿款,私自将肇事车辆扣押在集贤县一停车场内,并将被害人尸体停放2个多月不肯下葬。抚远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一方面反复对肇事车辆的车主阐明利害、明理释法,另一方面积极做被害人亲属的调解工作,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办案法官又与受害者家属一起驱车前往集贤县,并动员居住在肇东市的肇事车辆车主也一同前往集贤县,最终签定了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受害人家属九万元赔偿金。同时受害人家属也将被其扣押的车辆还给了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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