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双鸭山市饶河县人民法院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1 14:30:24


  饶河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43人,其中法官20名。该院先后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在双鸭山市法院系统2005年度目标考核中排名第一。所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积极有效发挥审判职能。2003年以来,共审理各类案件2445件,审限内结案率100%,解决涉案标的额3912万元。仅2005年前10个月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调解结案率达到72%。受理的执行案件156件,受案标的653.17万元,执结率为78.2%。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23万多元。仅2005年就为外来务工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款达28万多元。

 

  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强化法院管理。制定了《关于法官差错案件追究问责的暂行办法》,今年以来,全院无重审、改判、超审限案件,无新的上访案件,无违法违纪发生。近几年干警无枉法裁判的情况发生。建立了法官工作档案、全员填写日工作量记实,对干警们实行动态管理。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审限监督的暂行规定》、《各审判庭诉讼案件自查、互查质量评查办法》、《法官差错案件追究问责的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目前,简易程序结案占总结案数的96%,案件平均审限73天。

 

  突出司法为民。该院实施“无休息日”制度,并公开承诺24小时全天候执行,确保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投资500多万元建设了面积为2900平方米的审判办公用房。建立了电子签章系统使人民法庭结束了百里往返盖章的历史,当事人在庭上达成的调解协议,即日拿到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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