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庭审的体会和感悟
我于2005年4月被任命为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首批人民陪审员,经过较为系统的培训后,我于当年4月27日正式上岗参予审理案件,至今我已连续两届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几十起民事和刑事庭审案件,通过几年的庭审活动,我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体会和感悟。
一、人民陪审员责任重大。陪审员制度在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且明确规定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力,所以陪审员的意见直接关系到刑事案件被告人的量刑,为此我在工作中以慎重的态度来要求自己,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庭审前首先阅读卷宗,把案件吃透,再结合庭审调查和控辩双方各自的正确意见,结合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按照定罪、量刑的标准在案件合议中发表自己的意见。
二、公民的法律意识急待提高。通过我参加审理的几十起刑事案件使我深刻地体会到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因素大多是由于一时的冲动和所谓的朋友“义气” 铤而走险、不计后果,观其犯罪的原因也是由于犯罪嫌疑人贪图享乐、追求拜金主义、梦想自己过上富有的生活而犯罪,并且缺乏基本的法律观念,对自己的行为不计后果。
三、做好陪审员工作需要有较为扎实的法律知识做为工作基础。通过我参予对这些案件的审理,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只有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对法律条款有一个深刻和全面的理解,才能准确的对案件进行正确的评议。
在我参加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告人谢某系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在去年12月31日那天驾车在道外区南十道街超速行驶,将一正常过马路的人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庭审中,由于我注意到谢某在事发后积极的抢救受害人和拨打报警电话,并将受害人及时送到医院抢救,为此我在合议庭评议时建议判处被告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得到其他二位合议庭成员的一致赞同。被告人谢某对判决表示服判,不上诉。
通过这几年案件的审理,使我深深的感觉到没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作为基础,是难以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 为此我自觉加强法律方面的学习来不断提高自己在陪审工作中的能力。通过几年的陪审工作,使我深刻认识到我国当前实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建设民主法制社会的重要措施,做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我决心以公正、公平的审判理念为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