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我成为勃利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转眼间三年多过去了,在我陪审履职中,从内心感受到,责任与担当的重要。
经过上岗前的几次培训学习,感悟到法院的厚德、尚法、明辨、慎断,院训的涵义,想要做好一名人民陪审员是很难的,做好了也是很光荣的。
说责任:在陪审中体会到,绝不是只陪陪坐坐,当当陪衬。作为合议庭成员,要努力学习,还要树立责任意识,端正陪审态度,强化陪审责任,秉持公道良心,尽最大努力,从事实和证据方面配合主审法官庭审调查案情真相,有针对性的向原被告发问,在案件庭审调查过程中有疑惑的问题,及时与审判长沟通,避免无的放矢,造成负面影响。
记得在2013年12月,我参与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这是一起造成杏树乡、东兴村农民去施工工地途中,四轮拖拉机翻车致使四人当场死亡,三人轻伤的特大事故。在庭审前,死伤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走廊里挤满了人,在这种情况下,庭长对我说:老徐、你和老同志去稳定一下他们的情绪,否则很难开庭,避免原被告发生争吵。于是我主动上前和他们交谈,将部分人员请到陪审员办公室,为他们拿水,让座,并说明了我的身份,我反复讲:这是人民法院,是你们争取保护权益说理的地方,不能冲动,更不能感情用事,否则会影响法庭秩序,还要受到处理,更不利于解决问题。这时一位老者主动上前说,你是陪审的,不是法官吗?你能参加审判吗?我说:我就是这次审理你们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你们放心法院会客观公正的审理你们的案件。庭前小事,被我们化解。
想起三年多来参与的一起起案件,我体会到在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担当才能取信于民。
(作者为勃利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勃利县直机关工委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