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十天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2-06-21 11:07:22


    2011年7月,十一名农民工来到密山法院,取回了自己的“辛苦钱”。他们对办案法官只用了十天时间就执行回了拖欠一年多的工资非常高兴。外地申请人冯某接过两万多元工资后说:“太感谢密山法院和执行局的法官了,我终于可以拿钱回家了!”

    2010年4月,冯某、陈某等十一名来自讷河、鸡西和本地的农民来到某建筑公司工地干活。在工作期间,某建筑公司一直拖欠他们的工资。无奈工人们申请了仲裁。仲裁裁决某建筑公司给付工人工资四万多元。可是某建筑公司一直不履行义务。工人们只好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局在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用尽一切办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了解到他们有的来自外地,为了讨回工钱,一直在密山等待。本地的农民也是生活困难,并且经过长时间的讨薪都十分的焦躁。办案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可是被执行人仍然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以无钱为由拒绝给付。执行法官多处查找其财产线索,最后终于在劳动部门查到其有工程保证金后,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训诫,并告知了其在有履行能力下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慑下,终于交齐了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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