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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文:尽人民陪审员之职,为司法献微薄之力

发布时间:2016-08-29 16:11:28



    我叫王善文,是2014年12月被宝清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宝清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 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共参与陪审、调解宝清县人民法院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100余件,形成几点心得体会:

    一、学习与实践相得益彰

    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后,在陪审过程中我意识到,自己浅显的法律知识还不足以真正的发挥起陪审员的作用,于是我又重新拾起自己的法律教材,认真学习法院提供一些审判和调解方面的书籍和具体案例,更重要的是在审判实践中学习。

    去年5月份接触到和交通有关的两个案件,从我的眼中看,案件没有大的差别,一个罪名是交通肇事,另一个罪名是危险驾驶,法官的意见让我有了异议。晚上回家马上找出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认真的研读,才发现,两罪的主客观要素是不同的,故意还是过失、损害的结果、责任的划分等都对罪名的形成产生影响,人家法官的意见是正确的。于是在合议时我纠正了自己的错误意见,向法官表达了歉意。一个个的案件的处理,让我感觉到法官都是依据国家法律在处理案件,之所以百姓不理解,还是百姓对法律的生疏。我用这种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也着实提高了自己的陪审能力,熟悉我的法官们在合议时也都诚恳的询问我的意见。

    二、热爱和审慎并驾齐驱

    陪审是一个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我是学校的一名工会干部,在参加陪审员工作后,几乎没有了闲暇时间,好在学校领导很支持我,我也努力的将两项工作统一起来,做到两不误。一个案件下来,至少要跑三次法院,我最多的一个案件是一个交通肇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翻供,证据材料略显不足的情况,结果去了七次法院。遇到复杂的案件,往往要加班加点,午饭、晚饭有时都不能及时,但我没有对此有一丝一毫的倦怠,因为就象我们李艳丽法官所说的那样,法官的法槌下,是人的自由和公平正义,必须谨小慎微。

    三、桥梁和纽带无怨无悔

    人民陪审员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我觉得人民陪审员恰是法院和老百姓的桥梁和纽带。我曾经陪审了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诉被告借了2万元钱,逾期未还,诉至法院,由于被告未能出庭,原告在期限内除手持欠条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欠条真伪不能判断。于是法官劝原告撤诉,收集证据再行起诉。原告很不理解,声称有欠条还不足以为证吗,情绪非常激动,根本听不进去法官的话。这时我出面和原告进行了交流,告诉她证据不足的话,宣判结果恐怕对原告不利,一是拿不到钱,二是同一个事实,不能再次起诉,法官之所以让原告撤诉,就是为了保障原告诉讼利益。原告明白了原因,同意了撤诉,对法官工作给予了好评。后来这个当事人通过电话录音,微信等方式收集了证据,证明了借贷关系,保护了自己合法权益。人民陪审员架起了法院和当事人的沟通的纽带,少了一些误会,多了一些理解,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也使得百姓增强了对司法的认同。

    四、公道和无私正义永恒

    我眼中的法官:

    正,不论原被告,证据第一位,刨根问底成了法官的共有特征,目的是捋清案情,实现司法正义。一位民庭的法官李德侠在案件中把一位当事人问得差点咆哮公堂了,也没罢手,最终调查出真实情节还百姓一个公道

    累,法官指数偏低,一位法官同时负责多个案件,脚打后脑勺,奔波劳碌。刑庭刘雨辰法官临产还坚持工作,白天还在开庭,晚上做了妈妈。

    苦,判决书总要一是一、二是二,遇到不理解的当事人,挨骂、甚至受到推搡也是常有的事,但法官还要苦口婆心做劝解工作。行政庭李宪文法官,判决了一起房照更名的案件,当事人暴跳如雷,可李法官仍要耐心的回访解释,直到当事人理解。

    陪审工作对于我来说,神圣而艰巨,我和优秀的人民法官们一起为国家法治建设做奉献,我愿意担当,尽责履职。

    (作者为宝清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宝清县小城子镇中心学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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