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以前并不知道法院是怎样解决纠纷的。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后,经过培训和参审,我渐渐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了实质的了解。同时也深深的体会到,作为一名真正的职业法官需要的不只是激情和梦想,而更多的是坚定的信念,非凡的耐力、无惧的勇气和超乎常人的承受力。
我第一次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是在2015年6月3日。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属民事侵权类案件。案件的起因是由于王某侵入铁路界限遇到运行中的货物列车,列车在采取紧急制动后,由于货物列车运行惯性较大,无法在较短距离内停车避让,致王某死亡,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各项赔偿款合计447 346元。开庭前承办法官请我到他的办公室,一边请我审阅案件相关材料,一边把整个案情和现有的证据情况等耐心细致地向我详细介绍。我一边翻阅着那厚厚的卷宗材料,一边认真地听取承办法官的介绍。我不禁想到,如果让我每天都重复着这样的工作,经常去面对一个又一个家破人亡的案例,我的身心能坚持多久,作为职业法官,他们每天都在这样的状态下工作。人们常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在法官这个职业范围里,不要说状元,如果没有异于常人的耐力和承受力可能连正常工作都很难保证。在我对案情对案件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后,法官请来另外一名合议庭成员,我们就案件开庭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细致商讨。最后确定了两个关键性的问题,第一是原告方不同意进行,要通过庭审查明有关事实和证据,同时还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再争取一次调解的机会。第二是在事故中死亡的王某患有精神疾病,就责任认定方面要查明一些相关事实。
案件开庭审理那天,我提早来到法院,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当我走进庄严肃穆的法庭,坐在审判席上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紧张而又激动,可这种激动的心情没有保持多久就荡然无存了,因为实际庭审过程让我真正看到了什么是只有法律才能化解的矛盾。在我的想像中,法庭审理应该是与影视剧中的场景类似,双方唇枪舌剑、据理力争,法官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掌控着整个庭审。但当我实际目睹庭审过程时,我哑然了。还没有正式开庭,原告方三名诉讼代理人或许是因为痛失亲人的缘故,情绪十分激动,很不配合法庭审理工作,并且表示要追加诉讼请求,被告代理人受原告的影响,也表现出了对抗情绪。我不知所措地坐在审判席上,茫然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脑海中浮现出电视剧中的一幕“主审法官敲击着法槌,大声的说到:肃静、肃静”。这时承办法官一席和风细雨般的话语所打断了我的思绪,“原告,你们已经将矛盾诉诸于法律来解决,那么就要相信法律,也要相信我们。情绪只能激化你们双方的矛盾,不能化解问题,请诉讼双方都拿出你们的诚意和耐心,先暂时放下各自心中的不满情绪,圆满解决问题才是你们双方坐在法庭上的最终目的”,经过承办法官开解和劝导下,诉讼双方的情绪渐渐稳定了下来。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查明了全部案件事实。在休庭前,按照开庭预案我询问了一下原告的家庭生活状况,让被告方对原告的生活困境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随后,承办法官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双方说明了各自利弊,最后双方终于同意在法庭的主持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双方的矛盾得到了的化解,案件也以调解方式结案。
(作者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人民陪审员、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教委工作人员)